大科院教务发[2013]039号
关于做好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相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3]180号)要求,我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软件工程和工商管理共六个专业参加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专业综合评价工作意义重大,关系我院办学质量及长远发展,需要全院各相关单位通力合作,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务必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保障我院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圆满完成。
二、本次专业综合评价与专业信息填报工作同步进行,数据填报采用同一个平台,各参与评价专业均须按照省教育厅专业信息填报第二阶段工作要求进行数据填报,具体要求及评价指标体系详见《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请登录“辽宁本科教学网——通知公告栏”9月22日通知中下载附件查看。
三、请各参评专业10月11日(周五)前完成数据提交工作。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