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科技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条例
为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开设学生与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之间畅通的信息渠道,及时反映教学质量信息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以下简称信息员)的主要职责
了解和反映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学院教学管理、学生学习情况以及教学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 信息员的任职条件
为人正派、责任心强;善于沟通;个人学习较好;愿意为学院的教风、学风建设贡献力量。
第三条 信息员的聘任
信息员原则上每个专业每个年级选聘一人,任期为一年,亦可连聘。当同专业同年级学生人数较多时可适当增加。选聘程序为:学生自愿报名、辅导员推荐、学院聘任。
第四条 工作形式与要求
1.每学期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例会三次,开学初、期中、期末各一次。
2.信息员将采集的教学信息填入《大连科技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信息表》(见附件),及时交到质量管理科。
3.信息员每月应采集和反映有价值的教学质量信息一条以上。
4.遇有急需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向质量管理科或有关领导反映。
第五条 考核与奖惩
1.每学期对信息员进行考核一次。
2.对反映信息及时,且质量较高,工作优异的信息员,经评选命名为“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评选比例为信息员总数的20%左右。
3.对长期不提供教学信息,不完成工作要求的信息员,予以解聘。
第六条 组织领导
1.信息员在院质量管理科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信息员设组长一人、副组长若干人,组长由院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兼任,副组长按年级选配。
第七条 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教育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大连科技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反馈表》
附: 大连科技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反馈表
编号:
信息员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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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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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内
容 |
(信息内容以教学质量及相关问题为主;每张信息表限填一项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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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转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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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关 部门 处理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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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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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科技学院教育质量管理办公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