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科院教务处发[2014]089号
关于做好2014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促进我院毕业设计(论文)整体水平的提高,学院决定对我院2014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4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分为教学单位自查、学院抽查两个阶段。
二、检查时间:
教学单位自查:2014年9月8日—10月24日。
学院抽查:2014年11月3日—11月7日。
三、检查要求:
1.各系以教研室为单位成立检查组,按照《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表》(见附件1)项目的内容逐一检查、评价教研室负责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并填报《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同时在本单位内通报检查结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形成《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总结》(见附件3)。
2.《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情况统计表》、《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总结》电子版、打印版于10月24日15:00之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表》、《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情况统计表》、《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总结》等要与毕业设计(论文)资料一并存档。
4.11月上旬,学院组成检查组抽查各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结果,抽查比例为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的5%-10%。根据抽查结果形成抽查报告,并向全院通报。抽检结果与教师的的教学业绩考核挂钩。
注: 《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表》、《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情况统计表》、《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总结模版》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处下载。
二〇一四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毕业设计 论文 检查工作 通知
发:各教学单位
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4年9月8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