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5年大连科技学院
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院内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1.独立承担教学工作,专业技术职务在助教及以上的教师。
2.按要求完成学院规定的各项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近3年内无教学事故。
3.截止到本学期末有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规则与程序(暂行)
评选过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初评(时间:2015年10月)
1.各系部成立评审推荐小组,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初评工作。
2.根据初评结果,按本系部现有专任教师人数的7%择优推荐复评人选(外语系和管理工程系各3人,信息科学系、电气工程系和基础部各2人,机械工程系、艺术系、交通运输工程系和体育部各1人),填写《大连科技学院教学优秀奖复评推荐表》和《大连科技学院教学优秀奖个人材料申报表》所在系部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3.请各系部于
(1)《大连科技学院教学优秀奖复评推荐表》;
(2)参评教师的课程教案。
(二)复评(时间:2015年11月—12月)
1.随堂听课。由教学督导与咨询委员会安排专家评委进行听课,每位专家对所有参评教师听课一次,并根据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等情况对课堂效果进行评分。
2.教案检查。院评审委员会对每位参评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并依据规范性、科学性、时效性等标准对教案进行评分。
3.个人材料。参评教师按要求提交个人近3年的教学及科研等相关材料,由院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分。各系部务必于
参加复评的教师在开课期间,应自觉接受院评审委员会专家的随堂听课。院评审委员会对参评教师进行综合评定,择优进入终评。
(三)终评
1.终评以“公开课”讲课竞赛的形式组织进行,参赛教师需讲课25分钟,按完整的一小节课安排教学环节。
2.院评审委员会专家对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并当场评分。讲课的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3.院评审委员会专家根据参评者复评、终评及平时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教学优秀奖名单。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