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科院教务发[2015]101号
关于启动2016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院内相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6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照工作计划进程,本学期要完成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聘任和课题的拟定,正式启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师的聘任
按照大科院发【2012】38号文件《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和大科院教发【2011】47号文件《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选聘及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根据“大连科技学院2016届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名单”开展指导教师的聘任工作。教师初步聘任后,各系首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汇总上报教务处审定。
二、课题的拟定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拟定,要针对我院毕业生能力的实际情况,拟定具有行业领先性、有研究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的课题,要保证与前四届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不重复;每名教师拟定的课题数应是初步确定指导学生数的110%,以选题表的形式上报教研室审核。教研室审查合格后,专业(方向)负责人要在选题表上签字,并把课题统计表(一人一题)上报教务处备案。
三、完成的时限
《大连科技学院2016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统计表》电子版于2015年12月28日15:00前报教务处,《大连科技学院2016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统计表》电子版于2015年12月31日15:00前报教务处。两项统计表提交电子版即可,电子版按时间要求发送至邮箱:20203432@qq.ocm。
四、其他说明
(一)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和课题落实统计表,请到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 处下载。
(二)“大连科技学院2016届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名单”请到“大科院教学管理”QQ群“文件”处下载。
(三)教务处联系人: 刘亚雷, 联系电话:86245055 。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启动 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 通知
发:机械工程系、交通工程系、电气工程系、信息科学系、管理工程系、外语系、艺术系
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5年12月24日印发
(共印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