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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院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1-10

 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院级高等教育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院内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转型与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206号)精神,全面了解我校承担的教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确保高质量完成预期目标,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省级、院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对照立项申请报告检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项目主要内容研究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3.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采取项目组自查、教学单位复查和学院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项目组自查(时间:3月6日——3月12日)

各项目组根据检查的内容,填写《大连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电子版以及项目立项表请到“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网站-教学建设”或“科技学院教学研究QQ群共享文件”中下载。

2.教学单位复查(时间:3月13日——3月19日)

各教学单位负责对本部门立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复查,并对《大连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进行审核和签署意见。

3.学校审查(时间:3月20日——3月24日)

学校将对项目研究与实践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1)《大连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两份);

(2)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正式出版的论著、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及能证明所取得成果的相关支撑或应用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附在《报告书》后面)。

2.时间要求:

3月19日前,各教学单位统一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E318办公室。

四、结果处理

1.教务处将对中期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将项目存在的问题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2.中期检查无明显阶段性研究成果的项目,将限制研究经费的使用和报销。            

附件:相关通知及附件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一月九日

上一: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研究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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