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院级高等教育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院内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转型与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206号)精神,全面了解我校承担的教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确保高质量完成预期目标,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省级、院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对照立项申请报告检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项目主要内容研究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3.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采取项目组自查、教学单位复查和学院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项目组自查(时间:3月6日——3月12日)
各项目组根据检查的内容,填写《大连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电子版以及项目立项表请到“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网站-教学建设”或“科技学院教学研究QQ群共享文件”中下载。
2.教学单位复查(时间:3月13日——3月19日)
各教学单位负责对本部门立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复查,并对《大连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进行审核和签署意见。
3.学校审查(时间:3月20日——3月24日)
学校将对项目研究与实践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1)《大连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两份);
(2)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正式出版的论著、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及能证明所取得成果的相关支撑或应用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附在《报告书》后面)。
2.时间要求:
3月19日前,各教学单位统一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E318办公室。
四、结果处理
1.教务处将对中期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将项目存在的问题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2.中期检查无明显阶段性研究成果的项目,将限制研究经费的使用和报销。
附件:相关通知及附件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