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7年大连科技学院
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院内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1.独立承担教学工作,专业技术职务在助教及以上的教师。
2.按要求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近3年内无教学事故。
3.本学期有课堂教学任务且结课时间至少在第五周以后的教师。
4.2015和2016年已参加教学优秀奖评选并获得一、二等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评选;获得三等奖的教师若参加此次评选,评选结果为一、二等奖给予认定,三等奖不予认定。
二、规则与程序
教学优秀奖评选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学校成立“大连科技学院教学优秀奖评审委员会”,负责教学优秀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一)初评(时间:2017年3月)
1.各教学单位成立评审推荐小组,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初评工作。
2.根据初评结果,按本单位现有专任教师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推荐复评人选(具体分配见下表),填写《大连科技学院教学优秀奖复评推荐表》,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教学单位 |
参赛名额(人) |
机械工程学院 |
2 |
交通运输学院 |
1 |
电气工程学院 |
2 |
信息科学学院 |
2 |
管理工程学院 |
2 |
财经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3 |
设计艺术学院 |
2 |
基础部 |
1 |
体育部 |
1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
1 |
总 计 |
18 |
3.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15日前将《大连科技学院教学优秀奖复评推荐表》报送至教务处E318办公室。
(二)复评(时间:2017年3月—6月)
1.随堂听课。校评审委员会每位专家至少对所有参评教师听课一次,并根据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等情况对课堂效果进行评分。
2.教案检查。校评审委员会对每位参评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并依据规范性、科学性、时效性等标准对教案进行评分。
3.个人材料。参评教师按要求提交个人近3年的教学及科研等相关材料,填写《大连科技学院教学优秀奖个人材料申报表》,由校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分。
参加复评的教师在开课期间,应自觉接受校评审委员会专家的随堂听课。校评审委员会对参评教师进行综合评定,择优进入终评。
(三)终评(时间:2017年6月)
1.终评以“公开课”讲课竞赛的形式组织进行,参赛教师需讲课25分钟,按完整的一小节课安排教学环节。
2.校评审委员会专家对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并当场评分。讲课的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3.校评审委员会专家根据参评者复评、终评及平时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教学优秀奖名单。
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