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中期检查的通知
校内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2017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保证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根据《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学校组织各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第一阶段:学院内各教研室自查,学院复查。
第二阶段:学校组织各学院、教务处成立检查组,按照学生人数的15%为对象进行抽查。
二、检查时间
学院自查复查:2017年5月9日—5月16日。
学校抽查:2017年5月17日—5月19日。
三、检查步骤
1.教研室组织指导教师自查
各教研室组织本专业指导教师于5月12日前完成所指导学生的自查,填写“2017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打印版指导教师和教研室主任要签字,黄牌警告和不合格的学生本人要签字)。
依据自查结果,各教研室填写“2017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及“自查报告”,并于5月16日15: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打印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各学院动员、复查
各学院对自查结果为“黄版警告、不合格”的学生进行再动员,与教研室、指导教师共同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后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者,将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3.各学院抽查及形成中期检查报告
各学院成立中期检查联合小组(3-5人为宜),自行抽检各专业10%的学生作为本次中期检查抽查的对象,于5月16日15:00前将中期检查小组负责人、成员名单和检查计划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各学院要按照本次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方式和检查步骤,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自行拟定检查计划,切实做好检查工作,真正达到实际检查效果。
抽查结束后,各学院填写“2017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抽查情况统计表”,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于5月24日15:00前将“2017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检查总结”和“2017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抽查情况统计表”打印版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教务处组织进行抽查
教务处成立检查组,按照学生人数的5%进行抽查。于5月17日至5月19日到各学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形成“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总结报告”,并向各学院反馈。
四、检查结果的处理
1.检查结果分为合格、黄牌警告、不合格三种。
2.复查结果为“黄牌警告”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复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将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指导教师要提交有关学生的书面材料。
五、要求
1.严格把关。各教研室和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自查时,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对确实没有按要求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要给予相应处理。
2.全面自查。这次检查的对象是所有做毕业设计(论文)的毕业生,要做到不漏一人,不在学校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也要检查到位。
3.措施得力。对自查和复查中问题严重的学生,各学院、教研室和指导教师要共同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保证学生能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注:“2017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教师用表)”、“2017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2017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抽查情况统计表”、“2017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检查总结(模版)”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