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本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院内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本科)评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8]2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教学成果奖(本科)申报工作。
为保证申报材料质量,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教学成果奖,并从中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请各部门认真总结教学工作成果,积极申报,于3月12日上午11:00前,将《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纸质一式1份,并附电子版;《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申请书》纸质一式2份,并附电子版;《教学成果报告》纸质一式2份,并附电子版;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交至教务处E318,电子版发送至:1366686486 @qq.com。
关于成果申报的具体范围、基本原则和条件、申报材料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电子版通知要求请到“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网站”或“科技学院教学研究QQ群共享文件”中下载。
附件: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本科)评选工作的通知
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