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院内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关于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4号)的安排文件要求,促进我院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引导大学生积极开展社会调研、科技创新和创业实践活动,增强大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知识应用与创新能力和创业发展能力,我院决定实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为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各院部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大创计划”项目,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型
“大创计划”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体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每组5人,项目组长须是我校全日制计划内本科学生且在校期间能够完成项目。项目组长所在单位为依托单位。项目成员要求专业结构合理,可适当吸收利于项目开展和取得成果的其他本科学生。
2、项目需要配有与项目研究领域相匹配的专业指导教师,跨学科项目最多可配2位指导教师。
3、每位教师最多可参与指导两个项目。
4、参加项目的学生需学习成绩较好,有考试不及格记录且尚未通过补考者原则上不得参与申报。
5、项目组长同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成员在项目立项后同期只能参加一个立项项目。
6、项目不得与往年立项项目或其他单位组织的项目雷同。
7、17年大创项目中期检查放弃的教师及学生取消18年大创项目的申报资格。
8、项目执行期间,项目组成员不允许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具书面说明。
三、申报程序
1、申报项目组长可从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大连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大连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大连科技学院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等与所要申报类别相应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2、各学院应召开项目申报指导会、就学院初评推荐等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学生。申报人按照本学院要求报送材料。各学院应采用项目答辩等方式确定推荐项目排序名单并于4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报送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C308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291415235@qq.com。
四、其他
1、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规范操作,积极组织项目申报指导会、项目初评答辩会等方式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与水平。
2、项目指导教师应为中级以上职称;项目申报、实施状况可作为教师年终考核的一个条件。
3、对所申报的项目经学校评审后,择优确定学院立项项目和向上级推荐。
附件:
1. 大连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2. 大连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3. 大连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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