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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日期:2015-01-09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大毕发文[2014]9号)有关要求,我院将开展大连市普通高等学校2015届全日制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发放对象
2015毕业年度内的残疾高校毕业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每人1000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三、认定标准
申请时,毕业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户口簿;
4.本人身份证;
5.学生证;
6.以本人身份在大连地区办理的指定银行借记卡(各区市县指定银行目录详见附件2)。
其中,毕业生提交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无法认定其家庭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须提交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截至申请日仍享受低保待遇的有效证明。
四、上报要求
各系(分院)请于201536日下班前上交贫困生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可暂时不收,后期报批时统一收集)和大连市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明细表(附件4)。
联系人:彭慧,联系电话:0411-86245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