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大波单位招聘!事业单位、公安局、学校、社区都有!
辽宁省气象部门2021年招录公告
招录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气象事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2020年、2021年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三)符合辽宁省气象部门2021年度招录应届毕业生岗位明细表设定的专业、学历和学位要求,其中,海外留学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招录方式
辽宁省气象部门2021年第二批毕业生招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博士研究生、气象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和报考县(市、区)气象局直属单位的气象类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采取直接面试(免笔试)的方式进行。符合录用条件的毕业生,通过面试专家组考核并经面试专家组组长同意,可择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非气象类专业毕业生和报考市气象局直属单位岗位的气象类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毕业生通过辽宁省气象局官网的“辽宁省气象局人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在辽宁省气象部门2021年第一批招录中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毕业生不得再次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9时至2021年3月16日17时。
(二)资格审查
辽宁省气象局将根据招录岗位设定的职位条件对应聘毕业生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应聘毕业生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人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非气象类专业毕业生和报考市气象局直属单位岗位的气象类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
2、笔试内容。依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录用考试大纲,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行政能力测试占70%,公共基础知识占30%。
3、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辽宁省气象局官网发布。
4、参加笔试的应聘毕业生须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5、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辽宁省气象局在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成绩通过“辽宁省气象局人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6、因笔试次日组织进行面试,请各位应聘考生提前准备面试资格复审的相关资料。
(四)面试
1、面试人选。对于招录非气象类专业毕业生的岗位和市气象局直属单位招录气象类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的岗位,根据每个岗位1:3的比例,从通过笔试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的面试人选。最后1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则均确定为面试人选。如岗位计划招录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根据实际报考人数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博士研究生、气象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和报考县(市、区)气象局直属单位的气象类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将于笔试当天20时前在辽宁气象局官网公布。
2、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将在辽宁省气象局官网发布。
3、面试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常德街69号,辽宁省气象局四楼会议室。
(乘车路线:乘坐火车在沈阳站下车的考生乘207或221路公交车到马路湾站下车;沈阳北站下车的考生乘203路公交车到马路湾站下车或乘地铁2号线到青年大街下车转乘地铁1号线到太原街站下车)
4、面试资格复审。应聘毕业生须于面试当天(具体时间安排以面试公告为准)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就业协议、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2份,粘贴与准考证一致的照片)、基本信息表(1式5份),以及本人成绩登记表(1式5份,用记号笔涂掉姓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涉及报考生源地岗位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毕业生还应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毕业生复审时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复审的毕业生方可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毕业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应聘毕业生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
博士研究生、气象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和报考县(市、区)气象局直属单位的气象类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通过面试专家组考核并经面试专家组组长同意,可择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非气象类专业毕业生和报考市气象局直属单位的气象类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择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选。
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毕业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分数线。
(六)递补调剂
1、递补。对于博士研究生、气象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和报考县(市、区)气象局直属单位的气象类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经面试确定为签约人选后主动放弃签约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于非气象类专业毕业生和报考市气象局直属单位岗位的气象类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经笔试后主动放弃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第一名或前两名均主动放弃的岗位依次递补,所有面试人选均放弃的、岗位空缺。
2、调剂。对于空缺的岗位,按照“大气科学专业优先、专业相同相近优先、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向毕业生报考的同层级岗位或下一层级岗位进行调剂。
(七)考察
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录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
(八)体检
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新录用应届毕业生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体检费用由毕业生自理。
(九)公示录用
其他事项
(一)鼓励毕业生回生源地工作,艰苦边远地区(详见附件2)生源毕业生报考生源地县(市、区)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增加30分,毕业生报考生源地所在市气象部门其它岗位的,笔试成绩增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根据《辽宁省气象局关于做好基层气象部门人员招录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气发〔2017〕82号),放宽招录条件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的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气象及气象相关类以外的专业即为放宽专业)。录用到县(市、区)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的气象相关类专业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其他省、市、县级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录用的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
联系电话:024-83862054
邮箱:lnsqxjrsc@163.com
传真电话:024-83862056
辽宁省气象局招录工作监督电话:024-83862063
沈阳法库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为满足公安工作需要,法库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1名(男性55名、女性6名)。用于从事社区(村)等公安辅助工作。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沈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库县公安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招聘。
报考条件
(一)报考辅警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士兵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法库县农村各派出所招录1名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人员限本乡、镇户籍。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裸眼视力高于4.8或矫正视力高于5.0,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7、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自愿离职的;或被公安机关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238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首次入职实习期为6个月,期满后根据学历确定相应层级,并享受相应的层级待遇。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体能测试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法库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法库县公安局(法库县晓东街交通岗北走100米)
3、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4、所需材料:
(1)现场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要求本人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背景颜色无要求)。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中学历退役士兵不需提供《备案表》)。
(4)银行部门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需工作日到银行办理)。
(5)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体能测试:所有参加报名人员需先通过体能测试后方可进行报名,体能测试标准为:
组别10米×4往返跑纵向摸高
男子组≤13"4≥265cm
女子组≤14"4≥230cm
6、注意事项:参加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妊娠期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测试。
7、确认报名:对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二) 笔试
1、考试科目:笔试采用公务员考试《行政能力测试》题型。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2、考试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试后另行通知。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面试
1、入围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员,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四)体检
1、入围人选: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体能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通知及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微信群下发。
2、体检标准: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国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微信群下发。体检费用自理。
4、相关要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2日内提出。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仅限一次。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人员取消拟聘资格。
(五)岗前培训
新招录辅警将统一开展为期10天的封闭式岗前培训。
(六)政审与公示
报名咨询电话:
法库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024—87123111
电话咨询时段:9:00-11:00,13:30-16:00
沈阳建筑大学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1年5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1年3月11日至3月17日(周六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我校人才招聘网站注册、填报报名信息并上传个人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人才招聘网站有关通知。对于未上传应聘者个人证明材料电子版报名信息者,我校不予受理。
现场确认:网络报名后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3月24日至3月26日持本人简历、身份证、各学历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本人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等到我校人力资源处现场确认,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人才招聘网站有关通知。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当考试考核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应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务必提交所在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加盖社保局公章)。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考试和应聘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个考试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满分为100分。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我校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后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校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考察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体现对应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公布。
(六)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报名咨询电话:024-24694918(工作日9:00-16:00)
纪律监督电话:024-24692786(工作日9:00-16:00)
沈河区面向全区招聘残疾人工作干事
招聘计划
岗位名称: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
招聘人数:15人(拟聘用4人,其他人员备用进入沈河区残疾人专职干事储备库)。
报考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同时还要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具有沈阳市沈河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则上为肢体、视力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残疾人和经过语训后能进行日常交流的言语及听力残疾人,但自身条件必须符合本岗位的工作需要。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4、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及文字组织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理论及实际操作基础。
5、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其他招聘考试有过舞弊等行为的人员;法律规定其他不能应聘的情形。
8、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考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寸近期同版红底免冠照片4张,报名时需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2021年3月19日(公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户籍所在社区。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考试和面试三部分。其中笔试成绩、计算机成绩、面试成绩按3:2:5的比例分值计算三科的最后成绩。
1、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从事服务残疾人工作必需的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内容包括:社区基础知识、沈阳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及残疾人工作者实用知识、应用写作、社会实事等方面测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计算机,主要考察考生办公软件操作及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计算机考试结果将在区残联进行公告,考试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
4、根据笔试、计算机成绩总和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以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进入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比例,可按照实际人数减少招聘人数)。
5、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身体条件、协调能力、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为100分。
6、笔试、计算机、面试结果将在沈河区残联公告,并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两日内查分。
7、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三)体检:拟聘用人员,根据笔试、计算机、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区残联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需本人提供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社区、街道出具的无劣迹证明,上报区残联备案。
(五)聘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分配到指定社区从事残疾人工作。
管理及待遇
1、上岗后的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从事社区残疾人工作。其产生办法及待遇、管理等严格按照市残联印发沈残联发【2012】39号《沈阳市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沈河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日常管理考核方案》文件执行。“五险一金”,不能转入区残联缴纳保险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2、试用期期间工资为2800元/月(扣缴保险之前),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间五险一金自愿缴纳,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对于公开招录的沈河区残疾人专职干事录入储备库期间不享受任何工资及其他待遇,也不履行任何签约手续,不视为聘用,如有在职残疾人专职干事离职或退休,可从残疾人储备库中择优聘用。
咨询电话:24870865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2021年专任教师招聘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是由辽宁中医药大学于2001年7月创办,以培养中医药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学院目前设有中医、结合、针灸推拿、护理、药学等5个系,分别开设: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中药学、制药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药事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等专业。形成了以临床专业为主体,中西医结合、护理、药学、大健康与医药管理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中医药特色教育的办学格局。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重他人。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4、具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精神。
5、身心健康,性格开朗。
6、就读和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录用:
(1)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因不胜任岗位工作或其他原因被原单位辞退的;
(4)患有精神疾患或传染性疾病,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高校教师岗位工作的;
(5)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
(6)心理测评不合格的。
招聘岗位、需求人数及应聘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薪酬、福利
1、学校实行聘用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提供相应岗位的工资待遇。
2、所有教师按照辽宁省相关规定晋升高教系列(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称。
3、学校按照国家标准为录用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4、享受带薪寒暑假。
5、提供教职工单身公寓和免费工作餐。
工作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庄河校区,必要时在沈阳校区工作,需服从学校安排。
应聘方式及流程
1、网上报名。应聘者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应聘者将应聘报名表及相关证书通过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xinglinxueyuan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电子版材料以姓名命名),报名截止时间:第一次截止2021年3月7日;第二次截止2021年3月31日。
(1)各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一份,可到学信网下载;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一份;
(3)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
(4)各等级职称证书扫描件一份;
(5)教师资格证或其他证书扫描件一份;
2、资格初审。
3、试讲考核。
4、面试考核。
5、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联系方式
1、地址:沈阳市浑南区白塔街380-2号 邮编:110167
2、学校官网:http://www.lncmxl.edu.cn
3、电子邮箱:xinglinxueyuanrsc@163.com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老师 024-31679916
沈阳化工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沈阳化工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2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1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我单位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至3月14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将报名表发送至rczp@syuct.edu.cn进行报名,网上报名中应明确填写申报岗位代码和岗位名称,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主题:应聘者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以考试考核招聘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需要报名者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为1个考试科目,笔试侧重行政能力测试和写作能力测试。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我单位人事处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单位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我单位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单位人事处网站公布。
(六)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报名咨询电话:024-89385615
纪律监督电话:024-89388315
沈阳市大东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38人公告
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经大东区人民政府决定,大东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辅助员、消防战斗员和消防驾驶员。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消防辅助员,30名,从事消防防火等相关工作。
消防战斗员,5名,从事消防队站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消防驾驶员,3名,从事消防队站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招录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录、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招录。具体条件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裸眼视力高于4.6或矫正视力高于5.0,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二)岗位报名条件:
1、消防辅助员:男性,20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11日至2001年3月11日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退伍转业兵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学历。
2、消防战斗员:男性,18周岁以上至28周岁以下(1993年3月11日至2003年3月11日出生),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消防驾驶员,男性,年龄在20周岁以上至38周岁以下(1983年3月11日至2001年3月11日出生),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持有地方B2、A2、A1驾驶证,且驾驶准驾车型实际驾龄不得少于一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10)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11)曾经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过处罚的;
(12)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辅助工作的;
(14)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录程序
本次招考所有程序依次为网上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公示、聘用。
(一)招聘公告
1、报考信息:大东区政府网站(http://www.sydd.gov.cn)。
2、公示时间:2021年3月1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请考生务必仔细填写,避免审查时信息不通过无法参加考试。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的,可以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9时起至2021年3月16日16时止。
3、报名链接:(链接开放时间同报名时间)
(1)消防辅助员报名链接:https://www.wjx.top/vj/tv4SfAd.aspx
(2)消防战斗员报名链接:https://www.wjx.top/vj/PvfMkxF.aspx
(3)消防驾驶员报名链接:https://www.wjx.top/vj/mB3lSXR.aspx
4、报名所需材料资料如下:
(1)上传填写完整的《大东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报名表》“消防辅助员”岗位报名表见附件一;“消防战斗员/驾驶员”岗位报名表见附件二;
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要求本人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照片背景颜色无要求,注意上下两联都要填好,并且填好报名岗位。
(2)上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的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上,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上传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高中、中专学历的上传毕业证扫描件;
(4)上传银行部门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扫描件(需工作日到银行办理);
(5)上传退役士兵的《退役士兵证》原件扫描件;
(6)上传驾驶证原件的扫描件;
(7)上传《诚信承诺书》扫描件(下载附件三,签字按指模后扫描上传)。
报名材料按照附件四报名材料样本标准格式准备,所有上传的报名材料均以实际收到的材料为准。报名材料均为扫描件jpg格式,每个附件大小不得超过2M。个人信息填报错误、未签名、上传材料错误、缺件、文件格式错误、图片不清晰无法识别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5、查询报名材料链接:(链接开放时间同报名时间)
(1)消防辅助员查询报名链接:https://lnzhisen.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109000576
(2)消防战斗员查询报名链接:https://lnzhisen.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108999813
(3)消防驾驶员查询报名链接:https://lnzhisen.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108999761
注意:如果查询自己的报名材料有问题,可以通过短信验证方式进行修改。查询、修改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6、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19日。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体能测试环节。根据报名情况将《体能测试名单》、测试项目、时间及地点在大东区政府网站公布。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市大东区政府网站体能测试通知。
(三)体能测试
1、各岗位的体能测试由大东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2、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退役士兵证等报名材料相关证件的原件;
3、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且体能测试达标的,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4、笔试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市大东区政府网站笔试通知。
(四)笔试
1、考试科目。笔试采用公务员考试《行政能力测试》题型和消防相关专业类题型。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者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候选人员,最后一名候选人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笔试人数进入面试。
2、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请关注沈阳市大东区政府网站笔试通知。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沈阳市大东区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发布。请随时关注沈阳市大东区政府网站。
(五)面试
1、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通过沈阳市大东区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作为录入人选。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沈阳市大东区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4、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权重成绩(权重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权重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于次日在沈阳市大东区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六)体检
1、体检标准。
消防辅助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消防战斗员、消防驾驶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在大东区政府网站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3、相关要求。体检统一组织进行,具体医院以最终体检通知为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自理。
(七)政审与录用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开展政审工作,遇有不合格者,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政审通过的,在大东区政府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政审不合格者不作为录入人选。
四、待遇与管理
(一)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招聘的人员试用期及转正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1、合同期限:首签两年(含试用期2个月)。
2、福利待遇:
(1)消防辅助员:每月工资总额2970元(包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2)消防战斗员:每月工资总额4300元左右(包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封闭式管理,24小时在岗,休息休假按消防相关规定执行;
(3)消防驾驶员:每月工资总额4300元左右(包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封闭式管理,24小时在岗,休息休假按消防相关规定执行。
3、岗前培训:
新招录的人员将统一开展为期30天的集中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达标的,视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辞退。
(二)合同签订
大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辽宁智森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公司负责合同制人员的合同管理、工资发放、代缴五险或五险一金,以及处理劳动纠纷等。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报考人员请选择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
(三)所有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辽宁省及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考咨询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辽宁智森人才):024-24869991
相关政策咨询(大东区消防救援大队):024-88093591
咨询时间:2021年3月12日至3月16日 (工作日期间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七、附件
1、大东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报名表(消防辅助员)
2、大东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报名表(消防战斗员、驾驶员)
3、大东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诚信承诺书
4、大东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报名材料样本标准格式图片
<扫码获取附件>
沈阳市大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东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