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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工作“四不准”“三不得”的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2-28

亲爱的2023届毕业生:

大家好!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再次重申教育部四不准三不”的就业工作要求,即:四不准是: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得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三不得是: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等挂钩。

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请立即向学校就业办反映和举报。

就业办联系电话:86245085  举报邮箱: dlkjxyj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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