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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帮助做好2013年选调生工作宣传动员和报名工作的函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网管 发布日期:2013-05-1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拟从内地普通高校2012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中(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选调一部分同志到乡镇工作。

一、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无不良政治表现;
2.有志于从事基层党政工作,志愿到边远地区和艰苦环境锻炼成长,服从组织分配;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无签约单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6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37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7.其他事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自治区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

二、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审核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填表
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根据选调条件,填写《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也可登录gbyc513@163.com下载,密码gbyc2391723),由所在院系和贵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并填写意见,填写盖章后,内高班高校毕业生寄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内学办,其他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普通应届毕业生个人妥善保管报名推荐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报名人员统一参加笔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单独组织录。5月中旬至六月初,新疆党建网〈www.xjkunlun.cn〉、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www.xjrs.gov.cn〉、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公告及简章,请报名人员注意查看,并按相关要求在网上报名,按时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并按照选调名额一定比例确定入闱人员。
(三)资格复审
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身份证明,中共党员证明,学历、学位及有关奖励证书证明。
(四)体检
组织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素质测试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素质测试。根据素质测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岗前培训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组织考试。考试合格的,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不合格的,不列为选调生,不予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三、分配和管理
1.选调生由各地州党委组织部按照面向基层、面向艰苦边远地区的原则,分配到乡镇工作。凡不服从分配的,取消选调生及公务员录用资格。
2.选调生到乡镇报到后,即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选调生到岗后,全部到村工作1年,挂任相关职务。
4.选调生档案及相关材料由县(市)委组织部管理。

附:1. 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tsgg/uploadfile/file/20130517133942.doc
        2. 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调生招录职位

      tsgg/uploadfile/file/2013051713400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