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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应届毕业生档案提取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网管 发布日期:2013-09-06
应届毕业生档案提取办法
一、有主管部门的单位在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之后,由组织人事部(处)出具提档介绍信派专人统一提取。
二、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后,由档案委托代理部门(区、市、县人才中心)出具提档介绍信派专人统一提取。
三、中、省属单位由组织人事部门除了出具提档介绍信外还应出具相关就业手续派专人统一提取。
四、办失业证的毕业生必须持报到证先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报到窗口做失业报到登记,再将盖有已办理失业报到字样的报到证交到办证机构。由办证机构派专人持该证来我中心提取档案。
五、以上情况毕业生档案一律由组织转递,不允许个人提取。
六、在教育局所辖单位(含区、市、县)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档案由市教育局统一提取。
七、改派、升学、应征入伍的毕业生档案转递凭改派手续和调档介绍信或相关证明调档。
八、考录到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需要政审的由被录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指派2人以上(含2人)凭介绍信来我中心阅档。待正式录用后并在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完报到手续,由单位人事凭介绍信来我中心毕业生档案管理窗口提档。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