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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8-02

校内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工作现予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共限项17项,其中重点攻关项目、面上项目共限项15项,青年项目限项2项。如申请超项,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1.按照通知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项目申请人自查项目申报资格(高校基本科研项目不包含教改和思政课题),同时加大对女性科研人员的立项支持力度。

2.智库项目(重点、一般)和青年项目(滚动支持)另行通知组织申报。

3.重点攻关项目应依托省级以上科研平台,平台主管部门不限(如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省科技厅等),且平台建设主体不限(校企联合、校校联合,国内外联合等),平台类型不限(实验室、智库、研究所(院)、技术中心等),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要求应依托校级以上科研平台,平台要求同上。

4.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吸纳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需要提供学籍证明)。

5.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起始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6.汇总表(附件1)和项目简介(附件2)中的“一级学科名称”按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8)填写。

7.已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已经获批辽宁省教育厅科研立项(不含校际合作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请按照通知要求填报申请材料。请各单位于20238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上报至校企合作科研产业处邮箱,邮命名为高校基本科研项目(项目类别)+所在单位”,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吕萌 孙奎妮

联系电话:0411-86245058 18842604813

校企合作科研产业处邮箱:DKY_KJC@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