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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仅10家!我校被认定为“2023年度辽宁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0-09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确定2023年辽宁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辽科发〔2023〕44号 ),我校被确定为“2023年度辽宁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为深入推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促进科技服务业健康发展,辽宁省科技厅启动了2023年度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工作。经各市科技局和相关单位推荐、视频答辩、专家评审论证等程序,最终确定“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0家机构为2023年度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党的二十大标志着科教兴国开启新征程,教育高质量发展进入快车道。以高校担负的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社会服务使命为基点,学校相继推出了有组织科研系列举措:设立“两院八所”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充分发挥学术带头人的学术引领和技术服务能力;校企合作建立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科研平台,围绕产业关键技术问题进行学术交流和技术研发,充分挖掘产学研联动的应用创新能力;根据《辽宁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辽宁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实施细则》,探索搭建技术转移平台,充分发挥科技服务社会的能力。

学校积极参加辽宁省教育厅组织的首届辽宁“校企协同科技创新伙伴行动”高校成果转化对接活动,累计参加7场对接活动,多项专利成果入选。与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大连市旅顺口区分中心、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等技术转移机构合作,广泛拓展成果转移转化渠道,实现成果转移转化金额350余万元。

未来,学校将以高水平应用型研究和成果转移转化为抓手,促进“创新链-转移链-产业链”三链融通,不断探索和创新地方应用型高校技术转移模式与特色。以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为方向,不断提升机构服务意识和水平,强化科技服务能力,发挥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服务辽宁省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强国之路贡献大科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