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专项项目申报公告》要求,申报工作现予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其中,申请重大委托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请重点委托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
2.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设立25个选题(附件1),其中1号至5号选题为重大委托项目选题,每个选题原则上立2项;6号至25号选题为重点委托项目选题,每个选题原则上立2项。本次项目申报实行限额申报,申报限额另行通知。
请按通知要求自查申报条件,并于2025年4月24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校企合作科研产业处邮箱,邮件命名为“省社科专项项目+姓名”。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吕萌 罗丹
联系电话:0411-86245058
校企合作科研产业处邮箱:DKY_KJC@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专项项目
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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