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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发布2026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6-17

校内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指引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限项,如申请超项,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1.项目类别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两大类(不包含教学改革、思政类项目),按自主选题项目、创新团队项目、创新发展项目、人工智能专项四类立项管理。

2.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项本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同期在研项目不超过3项,须本人同意并实质性参与;自主选题项目须吸纳3名及以上在校生(需要提供学信网证明)。

3.自然科学类自主选题项目40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立项比例不低于50%。男性申请人为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放宽至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鼓励有条件高校试点资助优秀博士生,坚持“少而精”,培育高水平科研和后备力量。

4.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起始时间为2026年7月1日)

5.学校自主确定资助额度,建议人文社科类自主选题不低于1万元/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3万元/项。

6.项目依托单位要统筹考虑自主选题项目与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面上项目,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青年项目、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青年项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衔接安排,避免重复支持。要严格把控各类项目申报内容,已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已获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立项且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请按照通知要求自查申报条件,结合申报指南准备申请材料。请各单位于2026年6月22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产业处邮箱,邮件命名为“高校基本科研项目+所在单位”,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吕萌 罗丹

联系电话:0411-86245058

科研产业处邮箱:DKY_KJC@163.com


           附件:关于发布2026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