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 (辽教办〔2023〕12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在全省高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为做好我校相关工作,请涉及到数据填报的各部门认真按照要求,做好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确保数据上报准确。现将具体数据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报送范围
《2022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任务分解表》 (附件 1)。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涉及到数据填报部门 (按照任务分解表)于2023年2 月17 日 (星期五) 前将本部门负责填报的数据填报准确,电子版发送至校企合作科研产业处。
联系人: 邹显波
联系电话:15840898091
校企科研处邮箱:DKY_KJC@163.com
三、数据填报注意事项
1.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详见《2022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填写说明及指标解释》 (附件2);
2.请各相关部门安排专人统筹本部门数据填报工作,并进群参加填报培训说明会。微信群如下,请各相关部门填报负责人扫码进群:
3.请各数据填报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严格审核,确保部门所提交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得误报、错报、漏报和瞒报。
附件: 1.《2022 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任务分解表》
2.《2022 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填写说明及指标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