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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大连科技学院2023年度校企合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2-01

校内各单位:

2023年我校校企合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学校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激发广大教职工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企合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年度开展校企、校地合作的各单位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

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在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做出突出贡献,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校企合作先进单位各二级单位均可申报。

(二)各单位推荐校企合作先进个人候选人不超过2人。

(三)本次评选结合我校校企合作工作台账,共分为人才培养、实习实训、科学研究、协同培育四个申报方向。其中先进单位需综合考量四个方向进行申报,先进个人申报需明确申报方向,并提交相应材料。

(四)申报材料:

1.大连科技学院校企合作先进单位申报表、大连科技学院校企合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2.2023年度业绩支撑材料:

1)校企合作签约协议;

2)校地、校企横向项目、成果转化的合同、发票、到账经费证明;

3)校企共建研发平台、共同申报各级各类项目的申请书、批文;

4)为地方政府、企业开展咨询、培训服务的佐证材料;

5)校企共建专业、产业学院和“双师型”教学团队等共同开展合作育人的佐证材料;

6)校企共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和就业基地等稳定运行与取得成效佐证材料;

7)引进社会无偿捐助佐证材料;

8)其他校地、校企合作成果支撑材料;

四、其他事项

参与评选活动的单位及个人,请于2023年12月7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DKY_KJC@163.com所有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和压缩包命名统一要求:单位名称+校企合作先进单位评选材料单位名称+个人名称+校企合作先进个人评选材料。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校企合作科研产业处(E215)。


联系人:邹显波 巴赫   联系电话:86245056


附件:1.大连科技学院校企合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大连科技学院校企合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校企合作科研产业处  

202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