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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科技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修订)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4-25

大连科技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修订)

(大科校发[2023]68号)


一、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与权限,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辽宁省消防条例》

三、术语和定义

消防即是消除隐患,预防灾患,扑灭火灾的意思。

四、职责与权限

4.1 消防安全责任人为企业法人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学校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管理活动统筹安排,批准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学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及时处理消防队交给的涉及消防安全的相关问题及文件。

4.2 消防安全管理人为主管消防校领导

1)贯彻落实消防法规要求内容,全面掌握学校消防安全情况。

2)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的完善、措施的落实情况。

3)核实、监督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处及学校所属单位消防器材的增加配置及到期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更换或维修。

4)对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处提出涉及消防安全的报告及时审核、批复。

5)督导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处及时调整学校义务消防队人员及火灾事故处置应急疏散预案的审核、执行。

6)定期组织检查消防责任制及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7)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及时处理消防队交给的各项问题及文件。

4.3 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处职责

1)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2)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状态良好、完整有效。

5)负责校内消防工程及消防维保单位的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7)组织职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8)组织火灾事故处置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9)组织管理好学校义务消防队。

10)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1)消防安全档案管理。

12)负责管理教学楼、图书馆及办公楼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4)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处有配合各部门消防安全员的责任。

15)负责消防队交给的各项消防任务。

4.4 各单位职责

1)负责本单位辖区域内的消防灭火器材、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护、保养。

2)定期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

3)负责落实学校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处提出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整改学校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处和消防队管理部门检查中提出的各项整改项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在学校管辖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校对口牵头部门在合同中明确说明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对口牵头部门须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

5)学生处负责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 物业公司职责

1)负责全校室外区域、公寓公共区域、怡养院所有区域、食堂、商服消防安全工作。

2)负责本单位辖区域内的消防灭火器材、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护、保养。

3)完成甲方单位和消防队交给的各项消防工作。

4)对重点部位需安排专人每日进行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和值班日志。

五、内容与方法

5.1 消防安全管理

下列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按照本文件实行严格管理:

1)公寓、食堂、图书馆、商服等人员聚集场所。

2)配电室、监控室、档案室。

3)各机房控制室、竖井间。

4)学校报告厅、各会议室人员聚集地。

5.2所属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各部门设定兼职消防安全员,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2)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4)消防设施、器材,必须齐全、完好有效,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5.3 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用明火作业的(除食堂可使用燃气的档口外),应做到以下几点:

1)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明火施工的部门需报学校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处审批;

2)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六、火灾预防

各部门设消防安全员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具体巡查的内容包括:

1)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可用、齐全、摆放到位,各指标值是否正常,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贵重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整改。

2)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报给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方案,报校领导批示后整改。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各部门必须落实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3)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将整改情况签字后,报保卫部门存档备查。

4)对于消防队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所属的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函报送消防队。

、各单位有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相关单位必须现场落实整改,并记录,存档备查:

1)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2)违章使用违规电器如小太阳等取暖设施

3)破坏消防器材、消防设施

4)违章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或存放到校内的;

5)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

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7)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8)其他可以当场整改的隐患。

九、火灾扑救

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启动火灾事故处置应急疏散预案(详细内容参考《大连科技学院应急疏散预案》),并在第一时间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并报警;邻近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给予支援;火灾扑灭后,起火点部门必须保护好现场,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核定火灾损失,接受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处或消防队调查,未经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1)火灾发现人要第一时间向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处和本单位领导报告火情;

2)火灾发生单位领导迅速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人员就近利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同时组织疏散人员和重要物资、设备的转移;

3)火情扩大蔓延要及时启动火灾警报,其他单位义务消防员进行灭火力量增援,同时拨打“119”火灾报警电话请求救援;

4)火灾扑灭后,发生事故单位要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待查,同时做好医疗救治、人员安置、善后赔偿等处置工作。

十、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学校每年对全校教职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宣传,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防火措施;

3)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消防设施的性能;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按照火灾事故处置应急疏散预案每年按照计划进行消防演练,演练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演练人员分组应包括:火灾报警人、疏散引导组、灭火行动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处置程序:发现初起火灾的第一人为火灾报警人,应迅速吹响火警哨子(大声呼喊)通知周边人员,并向本单位领导和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处报告火情,同时火灾发生单位领导要迅速组织本部门义务消防员进行灭火自救。根据火情变化,必要时向消防队报警求援;

3)疏散引导的程序:由专人担任疏散引导员,在组织人员撤离时,要对楼层、房间进行检查确保无人员滞留。初起火灾发生后疏散引导员负责组织火灾现场的人员按安全出口方向迅速撤离到外部安全位置,并清点人数,防止有人员意外留在火场内;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初起火灾发生后,本单位义务消防员要就近选择现场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根据火情适时启动火灾报警,由其他单位组织后续增援力量。如火情加重、火势蔓延难以控制,应及时向消防队报警求援;

5)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如火灾现场有人员受伤,应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或及时联系“120”救护车,并协助医护人员及时将受伤人转移到医院救护。

十、本制度由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处负责解释。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大连科技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大科院发〔20166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