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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科技学院体育场使用及管理规定(修订)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4-27

大连科技学院体育场使用及管理规定(修订)

(大科校发[2023]60号)


体育场是我校开展体育教学、体育活动、体育竞赛和运动训练的特殊场所。爱护运动场地人人有责,凡进入体育场活动者,应自觉爱护场内设施设备,遵守相关要求,服从管理。为了保证体育教学、训练比赛的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好运动场地,提供良好的服务条件,特制定此规定。

一、使用须知

(一)体育场由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处和体育部共同管理。

(二)体育场是开展教学、训练、竞赛和群体体育活动的场所,不对社会开放。学校师生应自觉爱护以确保体育场正常使用。

(三)除正常教学、运动训练及体育锻炼外,教职工、学生如需进行有组织的群体活动,需提前三天在OA系统填写体育场使用申请,由体育部统一安排并通知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处,未填写使用申请者不能使用体育场。

(四)进入场地要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物,如有遗失,由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进入场地无理取闹,妨碍正常教学活动的,经由管理人员劝阻无效,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情节严重者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使用规定

(一)在体育教学、校运动队训练期间,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

(二)体育场只用作教学训练、课外活动及比赛使用。不准在场地内进行哑铃、铁饼、标枪等可能有损场地设施的项目训练。

(三)体育课教师应带头遵守体育场设施的使用与管理制度,爱护体育设施设备,带头维护体育场所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四)体育课教师和体育项目训练队教练,有责任教育学生爱护场地设施设备,保持环境卫生和遵守体育场管理制度。

(五)所有进入场内人员应爱护场内塑胶场地,严禁穿皮鞋、高跟鞋、带有铁钉或铁掌的鞋及其他可能对场地地面造成损坏的鞋进入体育场。场内管理人员如发现违反此项规定进入场内者应责令其立即退出。如因此造成场地地面磨损、破坏的,由造成损坏责任人出资按原样修复或等价赔偿。

(六)严禁在塑胶跑道上踢足球或进行其它球类活动。人工草坪只允许开展类似足球、极限飞盘、棒(垒)球类体育运动,严禁开展对人工草坪有害的运动。人工草坪遇到雨雪时停止使用。

(七)严禁在场地内吸烟、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写乱划,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保持场内整洁卫生;严禁携带可燃性、腐蚀性、污染性物品入内;严禁各类车辆和宠物进入场内。违者经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处或体育部管理人员发现,视情节严重性报请有关单位追究其责任。

(八)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处委派物业公司负责对场内环境卫生及设施进行不定期检查以确保体育场的正常使用。

三、体育场开放时间及开放对象

(一)开放时间:6:00-21:00

(二)开放对象:校内学生、校内教职工。

四、本规定由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处、体育部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大连科技学院体育场使用及管理规定》(大科校发〔20207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