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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科教发通〔2022〕22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12-28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推动教师队伍数字化转型,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文件部署,现组织我校教师参与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12月可以进行“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的学习,2023年1月5日-2月28日可以进行专题所有课程的学习。

二、参训人员

全校感兴趣的专任教师。

三、培训内容

(一)“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

1. 直播教学安全问题应对

2. 直播教学中的法律规范

3. 教师的心理健康

(二)专题其他课程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 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

3. 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

4. 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培训前须登录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smartedu.cn)报名注册。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教师按时参加培训,培训对象在完成培训任务后可获得培训班学时证明及电子证书。

  2.各单位要加强寒假教师研修的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别是结合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进教师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

  3.请各单位于12月26日前将参训人员统计表(附件2),3月1日前将寒假研修总结(无固定格式,要求参看以上第2点)、学时证明电子证书图片(以“姓名”命名,如果没有获得证书可以推迟,但是最晚时间为3月5日)、五张教师参训或组织活动照片以压缩包形式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邮箱。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丛姗  联系电话:13904205403

电子邮箱:congshan@dlust.edu.cn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附件2:参训人员统计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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