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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科教发通〔2023〕11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7-06

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综合素养,推动教师队伍数字化转型,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教育厅函〔2023〕14号)文件部署,现组织我校教师参加暑期研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我校全体专任在职教师

二、培训时间及方式

(一)学习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8月31日

(二)学习方式: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高等教育”入口,报名参加“暑期教师研修”专题内课程(网址:www.smartedu.cn)。

(三)学时要求:教师需完成不少于10学时的学习内容

教师已参加2023年6-7月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所获4学时将自动计入专题研修学时。

(四)学习证书:教师通过个人信息审核认证并完成研修任务后,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三、培训内容

本次研修采用通识与分学段结合。参加研修教师均需完成通识内容学习,并完成所属学段(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相应内容学习。

(一)通识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帮助教师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思想根基。

2.师德学习教育。通过专家解读从业禁止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依法从教意识;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

3.数字素养提升。学习《教师数字素养》标准,提高数字化意识,掌握常见教育教学数字化工具及其应用,提升教师数字素养,助力教育数字化转型。

4.科学素养提升。汇聚“全国科学教育暑期学校”线下培训资源,面向全国教师学习共享,助力教师提高科学素养,增强科学教育意识,提升科学教育指导能力。

5.综合育人能力提升。掌握校园常用急救知识,提高校园欺凌的防范与处置能力,营造安全健康的育人环境。从阅读课程开发、分级阅读策略等方面提高教师的学生阅读指导能力,建设书香校园。

(二)分学段内容

6.提高学科教学能力。我校教师聚焦学习培养高校创新型教师队伍,提升高等教育教学能力相关内容。

四、工作要求

1.教师暑假研修培训,受到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的高度重视。请各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组织动员、支持服务、工作统筹、宣传总结等各项工作,确保本单位教师参训及合格率达到100%。

2.各单位要加强暑期教师研修的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别是结合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进教师学习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

3.请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将参训人员统计表(附件2),8月26日前将暑期研修总结(无固定格式,可包括但不限于:研修开展情况、创新举措、教师有代表性的学习收获、工作成效、典型经验等)、学时证明电子证书图片(如果没有获得证书可以推迟,但是最晚时间为8月30日)、五张教师参训或组织活动照片以压缩包形式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邮箱。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研修的报名、学习方式与课程设置等与2022年暑假、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总体一致,已有学习经验的教师,可直接登录本通知内提供的网址,在7月14日“暑期教师研修”专题上线后,报名进行学习。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22年暑假、寒假研修的教师,请在平台内完成注册后学习。

2. 研修学习面向全国各层次、各类教师,学习端口有所不同。我校教师须在“高等教育”端口学习,单位填写“大连科技学院”全称。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

附件2:参训人员统计表

点击下载

上一:关于大连科技学院2019年第一批新教师导师选聘通知

下一:大科教发通〔2023〕12号 关于填写2023-2024-1学期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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