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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8-24


各教学单位、相关教辅部门:

为了贯彻辽宁省教育工委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学校《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安排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校教学和疫情防控实际,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规范有序运行,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情况,对期初教学工作进行常项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8月30日至9月27日。

二、组织安排

学校由教学质量保障处、教务处、学生发展与服务处组成校级检查小组,各教学/教辅单位组成自查小组,教学单位具体检查工作由负责教学质量保障工作院长(主任)负责,教辅单位具体检查工作由主任或常务副主任负责。

三、检查形式

以各教学/教辅部门自查为主,校级检查小组组织进行随机抽查。

四、检查内容

1.开展线上教学巡查

第1~2教学周,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巡查,确保任课教师按时上课,兼职兼课教师务必通知到位,特别是对9月10日至9月11日(第二个教学周周末)的教学内容采用录播方式的检查,方便学生错峰返校、错时学习,保障线上教学按学校要求顺利进行。

2.教学文档完成情况检查

全体任课教师要在9月3日之前将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上传至学习通平台,教案与课件由各单位自行收集,各教学单位对教师教学文档完成情况进行自查。

3.学生出勤情况检查

第1~2教学周,教学质量保障处负责对学生线上教学签到情况进行抽查;第3教学周起,学生发展与服务处负责对学生课堂出勤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填写在附件1中。

4.实践教学准备情况检查

各教学单位对课程设计、教学实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教学准备工作进行自查。

5.教学环境检查

第1~2教学周, 实验中心和数据服务中心分别对实验室实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与维修,对教室多媒体设备及卫生情况等进行自查,保证线下教学的正常进行,自查结果分别填写在附件2和附件3中。

6.听课检查

第1~5教学周,学校领导和各教学单位基层以上领导干部至少听课1次,录入学校听课系统。

7.教学文档携带情况检查

第3教学周起,各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委员及教学质量保障处对线下教学听课,对教师携带教学文档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全体任课教师上课携带纸质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至少携带教案首页和本次课教案)、教材/讲义,主动给听课人员检查并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8.教学秩序检查

教学质量保障处和教务处负责对期初线上及线下教学秩序情况进行抽查。

五、总结与反馈

期初教学检查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与相应职能部门联系,以保证线上和线下教学工作有序运行。

各教学单位要对线上及线下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检查总结包括教学情况、教学文档完成情况、实践教学准备情况、听课情况、教学秩序检查情况等。

原始检查材料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存档,检查总结的电子版提交至教学质量保障处;非教学单位将检查原始材料(附件2、附件3)电子版提交至教学质量保障处。提交时间:9月30日之前,联系人:王月。


附件1:学生出勤情况检查统计表

附件2:实验室自查表

附件3:教室情况自查表

附件4:期初教学检查总结(参考模板)




                         大连科技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处

                           2021年8月24日


上一:关于对参加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评估的课程进行校级评审的通知

下一: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专任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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