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整体水平,按学校教学工作下相关要求,教学评价办组织开展针对2023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标准
按《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标准》(附件1)执行。
二、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
1.11月20日-11月22日: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质量情况检查,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相关标准整体执行情况。
2.11月20日-11月30日:各学院组织自查,学院自查应100%覆盖所有专业的全部论文,并将问题填入自查表中(附件2),同时形成学院自查报告,于11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版交至评价办。联系人:刘天胤,联系电话:86187185。
3.11月23日-11月30日:教学评价办公室成立毕业论文检查组按照一定比例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进行抽查,具体抽查名单见附件3。请各单位于11月22日前将名单中的论文及相关材料送至教学评价办公室(E203)备查。
4.检查人员:由教学评价办公室相关人员、教务处相关人员、以及校级教学督导组成。
5.其他说明:
(1)请各学院认真学习《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标准》,将自查问题准确、完整地填入《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二级学院自查表》(附件2),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高质量地完成好本次检查工作。
(2)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自查报告需包含学院毕业设计整体管理要求、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组成、毕业设计课题来源、选题和开题情况、毕业设计过程管理、企业导师参与毕业设计指导与答辩、成绩分布,发现的问题等情况。
(3)教学评价办公室毕业论文检查组将对抽查论文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反馈,请各学院对相关问题及时整改。
附件:1.大连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标准
2.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二级学院自查表
3.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