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教辅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落实学校开学返校工作的相关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做好本学期教学工作,在全校范围开展2023-2024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3月22日,共三周。
二、组织安排
学校由教学评价办、教务处、学生处为主,组成校级检查小组,各教学/教辅单位组成自查小组,教学单位具体检查工作由负责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副院长(主任)负责,教辅单位具体检查工作由主任或常务副主任负责。
三、检查形式
以各教学/教辅部门自查为主,校级检查小组组织进行随机抽查。
四、检查内容
1.开展教学巡查
各教学单位有组织地开展教学巡查,确保开学第一天上课教师按时到位,特别是兼职教师务必通知到位,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保障“第一堂课”顺利进行。
2.教学文档完成情况检查
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教师能否按时到课情况以及教学文档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填写在附件1中,并存档备查。教学评价办公室联合教务处将对各教学单位教研室的教学文档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3.实践教学准备情况检查
各教学单位对课程设计、教学实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教学准备工作进行自查,自查结果填写在附件2中。
4.实验设备准备和安全教育情况检查
实验中心要对所有实验室的实验设备和实验材料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实验设备情况记录,以满足实验教学的需求。
在实验室(机房)开展教学的课程,第一课要进行实验安全教育,根据各自专业、课程、实验项目涉及的实验安全类别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教育时长不少于10分钟,要有实验安全教育教案和多媒体课件,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在《实验室开放记录本》做好登记,部分安全教育素材可以参考实验实训中心网站,网址https://sub2.dlust.edu.cn/syzx/channel-179.html。
各教学单位对实验安全教育准备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填写在附件3中,并在《期初教学检查总结》中采用样例形式对实验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各教学单位的实验安全教育教案和多媒体课件做好电子存档,作为今后实验室安全检查备查材料。
5.教学环境检查
实验中心和数据服务中心分别对实验室准备情况、教室多媒体设备及卫生情况等进行自查,自查结果分别填写在附件4和附件5中。
6.教学文档携带情况及学生上课情况检查
教学督导委员听课时对教师携带教学文档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全体任课教师上课携带纸质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至少携带教案首页和本次课教案)、教材/讲义、教师手册(学生名单),主动给听课人员检查并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同时检查学生上课情况,对学生上课要求“三带”(带教材、带学习笔记、带学习用具)的情况进行检查。
7.教学场所检查
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处进行前期检查,期初开课前需对教学楼、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场所卫生进行检查。同时,对教学场所内地面、座椅、窗帘、讲台、黑板等进行检查、维修,并将相关情况填写到附件6中。
8.学生出勤情况检查
学生处负责对学生课堂出勤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填写在附件7中。
9.其他
各单位可参考附件8《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质量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教学评价办公室将联合教务处根据上述相关内容对所有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五、检查要求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时、按要求完成相关检查工作。
2.在相关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及时处理或与相应职能部门联系,以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有序运行。
3.请各教学单位按教学检查总结参考模板(见附件9)做好期初教学检查总结。
4.请各单位于3月22日之前,将期初教学检查总结(附件9)电子版发送至教学评价办公室,联系电话:0411-86187185。
附件: 1.教学文档及教学要求自查表
2.实践教学自查表
3.实验安全教育自查表
4.实验室自查表
5.多媒体教室情况自查表
6.教学场所自查表
7.学生出勤情况检查统计表
8.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质量要求
9.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