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本科教学工作会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 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辽宁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 年)的通知》(辽委办发〔2019〕21 号)精神,加快我校高水平本科专业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实现我校的内涵式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2019 年:继续加强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启动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立项工作,首批立项 3-5 个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2020 年:继续推进加强校级一流专业建设,培育并推荐申报省级一流专业。
2021 年:争取有 1 个专业进入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有 2-3个专业进入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有 6-8 个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育人导向。一流专业建设必须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社会责任感,综合素养较高,专业理论扎实、专业技能优秀、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突出示范引领。优先遴选具有一定建设基础和特色的专业,引导二级学院主动整合资源,优化专业结构,促进专业建设质量提升,推动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发挥一流专业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其它专业建设。
(三)注重内涵建设。一流专业建设应围绕专业内涵建设,明确专业建设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深化专业改革内容,全方位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形成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专业集群。
三、建设内容
(一)紧扣专业定位,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树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专业建设理念,明确专业定位,挖掘专业特色,彰显专业优势。坚持对标质量认证标准和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科学论证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打造与专业目标相适应的培养体系。将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探索教学方法改革,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高水平师资。充分发挥教学名师、教学团队传帮带作用,引进和培养一批高水平教师,不断优化专业教师结构,建设一支师德良好、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强化教师教书育人的身份定位和根本职责,严格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实现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全部专业核心课程由教授、副教授领衔建设。建立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青年教师等定期培训机制,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强化师德监督,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鼓励与企业合作组建产学研双师型教师团队。鼓励教师在教学改革、资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等方面形成集群合力。
(三)强化实践教学,大力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综合运用校内外资源,建设数量充足的实验实习实训平台。拓展协同育人实践平台,探索与相关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的协同育人机制,通过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共建实践育人基地。加强实践教学资源建设,以现代教育技术为支撑,以虚拟仿真项目为重点,以创新机制为保障,建设综合性、智能化、开放性的实践教学平台。大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强化实践教学管理,建立健全以学生为中心、学业成果为导向,不断持续改进的实践教学体系,提升学生综合实践能力。
(四)着力课程资源建设,加快推进课堂教学革命。坚持以核心课程建设为重点,以价值教育为导向,以信息化课程建设为支撑,优化教学内容,丰富教学资源,改革教学方法,创新考核方式,全面提升课程质量,全力打造金课,发挥金课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广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积极探索小班化教学、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志趣,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引发学生深度思考,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科学设计课程考核内容和方式,健全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的多元化学业考核评价体系。
(五)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构建专业持续改进机制。强化二级学院办学主体意识,健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建立健全自查自纠的质量保障机制并持续有效实施。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根据办学实际和发展目标,推进专业自评。积极开展专业认证,促进专业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构建用人单位、行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定期评价,并有持续改进的相关机制,推进专业的持续发展。
(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面向国家长远发展战略、世界变革的趋势和日新月异的高等教育发展环境,围绕专业建设中的热点、难点、关键问题,有计划地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精心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强化教学改革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发挥教学成果的示范效应,以成果引导专业教师深入开展教学改革,以成果带动专业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四、建设点申报
(一)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按照学校布点与学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秋季学期启动并完成申报立项工作。
(二)专业所在学院根据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申报。
(三)各专业申报材料由专业所在学院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
(四)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后,提出建议入围专业;公示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
五、建设实施
(一)建设分工
一流专业建设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统筹推进,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专业所在学院为项目建设主体,负责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具体工作,教务处负责一流本科专业的申报、评审、验收等组织管理工作。
(二)建设保障
学校根据经费预算情况,划拨专业建设专项经费,支持一流专业建设。获校级一流专业点的专业,每年给予 30 万元建设经费;获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每年给予 50 万元建设经费。一流专业建设经费由二级学院统筹管理,专款专用。此外,学校在课程建设、师资培训、教学团队建设、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创新创
业及教科研项目立项上向一流专业予以倾斜。
六、考核验收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按照项目制进行管理,建设周期为三年。学校对项目实施进行过程跟踪,由教学质量保障处、教务处对建设项目按年度审核评估,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专业建设点,实行淘汰制度,不再给予经费支持。
大连科技学院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