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积极培育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大连科技学院“一流课程”建设方案(2019-2021)》(大科校发〔2020〕20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应为学校认定的2020-2021学年校级优质课程。已经获得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金课)项目的课程负责人不在本年度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数量
根据2020-2021学年校级优质课程申报和认定情况,学校按比例分配2021年校级一流课程推荐名额,具体名额如下:
教学单位 |
推荐名额 |
机械工程学院 |
4 |
交通运输学院 |
4 |
电气工程学院 |
6 |
数字技术学院 |
7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4 |
外国语学院 |
3 |
设计艺术学院 |
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基础部 |
1 |
体育部 |
1 |
创新创业学院 |
1 |
三、申报要求
推荐课程分为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五种类型。鼓励各教学单位优先推荐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有两个及以上推荐名额的学院申报的课程类型应不少于两类。
各教学单位可参考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评审指标进行初评并择优推荐,其中,线上课程应为慕课形式,面向社会或高校开放平台;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线上教学学时应占课程总学时的20%~50%。
四、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按照推荐顺序填写《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需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发送电子版。
2、请被推荐的课程负责人扫码或输入邀请码加入超星学习通“2021年校级一流课程”,在“作业”模块中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学习通邀请码和二维码如下:
3、评审期间,课程负责人在超星平台该课程页面的管理-课程管理-课程门户处将申报课程试读设置为允许试读,并将课程链接复制粘贴到汇总表内,评委将以此作为评审课程的唯一路径,请保证链接的有效性,不影响评委打开链接正常评审。
材料报送及资料上传截止9月27日。
附件:
1.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2.校级线上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2021年)
3.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2021年)
4.校级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2021年)
5.线上课程数据信息表(2021年)
6.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
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