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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4-18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书育人能力,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带动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根据《大连科技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大科校发〔2019〕141号)文件,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每个教学单位申报数量不多于1个。

二、申报条件

1.团队组成。以课程群或专业群建设为平台建设教学团队。教学团队应具有较好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机构,形成由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及教辅人员组成的在教学改革和实践中起骨干作用的教学队伍。团队建设有明确的教学后备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并着眼于团队整体素质的提高。

2.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应为本领域的专家,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备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和较深的学术造诣及创新性学术思想,致力于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与研究,熟悉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前沿和改革趋势,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教学团队负责人,已结项的2019年校级教学团队负责人不再担任本次项目负责人。

3.教学工作。教学与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教学,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团队在教学工作中应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的教学质量监督保障措施;团队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实践,主持过省级以上教改项目,参加过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相关建设项目等。原则上,本教学团队成员在近三届教学成果奖评审中至少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鼓励编写符合我校实际需要、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导向、侧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丰富项目库案例库的实践教材,教材使用效果好。

三、评审办法

1.学院(部)进行初评,提出向学校推荐的教学团队,广泛征求意见,如无异议,经院(部)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学校评审专家对申请立项的教学团队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团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四、推荐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19日前,将《大连科技学院教学团队申报书》(一式两份)纸质版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办公室(E202),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联系人:牟琳

联系电话:86245048

邮箱:mulin@dlust.edu.cn


附件:1.大连科技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申请书

          2.大连科技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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