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优化本科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大连科技学院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总体规划,现将2023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原则与要求
(一)专业设置应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产教融合,强化特色,注重实效。严格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1),并将其作为设置本科专业、指导专业建设、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不得申请增设未达到国标基本要求的专业。
(二)专业设置应符合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办学定位,有利于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共享,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与布局。
(三)专业设置应符合学校专业发展规划,设置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专业,优先发展具有一定办学基础和条件、有相关学科专业依托、能体现我校办学优势和特色的专业,积极发展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相关专业,可参考《2023年度鼓励高校增设本科专业的领域名单》(附件5)。
(四)围绕办学定位、发展目标和现有条件,深化专业供给侧改革,严格控制申请设置列入《2023年度建议高校暂缓增设本科专业名单》(附件6)中的专业。
二、专业设置条件
(一)符合学校和学院的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思路、专业培养目标、专业发展规划。
(二)有满足社会人才需求的论证报告。培养的专业人才有稳定的社会需求,招生规模原则上应达到60人(设计类、艺术类等特殊专业除外)。
(三)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具有一定的学科优势和特色。
(四)有科学、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
(五)具备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结构合理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六)具备该专业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七)学校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申报和建设新兴、边缘、交叉专业。
三、专业设置程序
(一)学院组织论证。拟开设新专业的学院需成立新专业筹备工作小组,就专业建设方向、人才需求情况和就业导向等情况进行社会需求调研。在学院内部开展初步论证,根据论证的结果,组织填报相关材料。
(二)提交申报材料。拟开设专业学院在6月12日15:00前向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一份,汇总表签字、盖章),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
2.专业论证报告(附件3)
3.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大连科技学院2023年新增专业学院推荐表(附件4)
(三)专家咨询和论证。学校组织召开教学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学校新专业设置进行讨论,为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提供参考。
(四)凡经学校审核通过同意设置的专业,教务处会按照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按规定程序组织申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牟琳 联系电话:86245048
邮 箱:mulin@dlust.edu.cn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3.专业论证报告
4.大连科技学院2023年新增专业学院推荐表
5.2023年度鼓励高校增设本科专业的领域名单
6.2023年度建议高校暂缓增设本科专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