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协同育人,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培养适应和引领现代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扎实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再深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拟申报的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应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1.办学定位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方向,有一定的建设基础,能够突出学院比较优势和产业需求,一定程度推动支撑了地方相关产业发展。
2.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核心专业原则上已经列入“一流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
3.合作企业(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主要地位;经营状况健康稳定,无不良记录,原则上有不少于3年的校企合作经历,且共建效果良好。
4.现代产业学院需签署双方或多方共建协议,学院建设和运行管理具备一定的自主权,建立有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机制,配备校企双方共同组成的日常管理运营团队,有较为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5.校企双方能够保障经费投入,合作企业需围绕现代产业学院教学资源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平台建设、创新文化氛围营造等方面有一定的投入,或将行业最新的实验仪器设备、课程资源等软硬件资源投入教育教学过程,具备与培养规模相匹配的师生实习实训基地。
4.具有由我校教师和企业(单位)专家共同组成的、相对稳定的一支能满足教育教学实践需要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原则上企业兼职教师人数不少于学院在职专任教师人数,有一定的人才培养成效。
6.加强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7.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
二、申报要求
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按照培育、立项和建设的原则,具备条件的各学院根据现代产业学院总体定位、建设思路,紧密结合实际,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向学校提出建设申请。鼓励符合要求、有基础的学院联合申报。每个学院牵头申报不少于1个。
已获批的省级现代产业学院无需重复申报。
三、材料报送
1.填写《大连科技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附件4)和《2024年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5),并提供申报书中所涉及成果的支撑材料,包括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协议、人才培养成效佐证材料、专业建设成果、科技研发成果、实践教学成果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支撑材料电子版请合并成一个PDF,编排目录并标注页码)。
2.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请于4月29日15:00提交到教务处教研科(E202),电子版发送至mulin@dlust.edu.cn。
联系人:牟琳
联系电话:0411—86245048
邮箱:mulin@dlust.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2.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
3.现代产业学院主要建设任务
4.大连科技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
5.2024年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