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团队的建设力度,落实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任务,实现良好的教学效果,提升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大连科技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大科校发〔2019〕141号)的要求,学校将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学团队阶段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2023年度立项建设的校级教学团队,名单如下:
序号 |
教学单位 |
团队名称 |
团队负责人 |
1 |
交通与电气工程学院 |
轨道信号与电气控制教学团队 |
侯洪凤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创新团队 |
刘爽 |
二、验收内容
按照《大连科技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文件中教学团队职责要求,对教学团队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验收,内容包括: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建设过程材料及建设结果统计材料,教学团队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工作程序
1.各教学团队开展自查工作。团队负责人根据《大连科技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内容,撰写《大连科技学院教学团队建设阶段性验收报告》,报告中主要说明各建设内容的进展与取得的成绩,对立项至今的计划落实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详细说明和总结。
2.立项教学单位对项目进行审核。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于5月9日15:00提交到教务处教研科(E202),电子版发送至mulin@dlust.edu.cn。
3. 教务处组织现场汇报。请教学团队负责人按照验收内容要求准备10分钟以内的PPT汇报,现场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4.对于“通过验收”的教学团队,学校继续拨付建设经费。对于“暂缓通过”的教学团队,学校责令团队负责人提出整改计划,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拨付建设经费。对于建设进度严重滞后,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教学团队,学校将取消其校级教学团队建设资格。
联系人:牟琳 联系电话:0411—86245048
邮箱:mulin@dlust.edu.cn
附件:大连科技学院教学团队建设阶段性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