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材建设工作,提高教材质量,推动教学改革,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根据《大连科技学院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大科校发〔2023〕7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落实“三进”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根据学科特点,将“三进”有机融教材编写。
2.教材编写有机融入思政元素。充分认识学生成长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结合课程特点,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个自信、家国情怀、法制意识、社会责任、人文情怀、工匠精神、讲好中国故事等思政元素。
3.教材建设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鼓励建设充分体现学校特色的优质教材;鼓励建设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鼓励与企业联合编写新兴学科、应用学科新教材。
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并重,思想性和科学性有机结合。
二、申报范围
1.教材必须是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需要的主体教材,而非教学参考书,也不包含教辅教材(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指导书、讲义等)和翻译教材。
2.同等条件下,将重点支持以下教材建设类型:
(1)应用型教材
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开发形式多样、案例丰富、能够有效支撑应用型人才培养并具有明确实践指导意义的理论教材,或适应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专创能力需要的创新实践教材。
(2)数字教材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出版社数字出版,包括文档资源、网络音视频资源、教学参考资料、教学案例、思考题和习题集、试题库等多种形式教学资源在内的,基于知识图谱、能力图谱的可听、可视、可练、可互动的新形态教材。
(3)校企共建教材
①吸纳企业具有较强技术运用能力和较高实操水平的技术人员深度参与教材编写,打造能够体现产教融合的实践教学案例分析为一体的特色教材;
②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等为载体,体现产业发展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的内容不少于40%。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教材对应的课程需为我校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所列课程,并在2025版方案中持续开设。
2.申报者(第一主编)应为我校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从事教学工作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文学修养。
3.申报者原则上应为该课程的负责人,具有3年(包括3年)以上相关课程教学经验,参编教师须是该课程授课教师。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在相关教材或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
4.同一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每人参加教材编写数量不得超过2项。
5.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或成套教材应合并申报。
6.已正式出版不超过3年的教材、已获往届校级教材立项或其他各种规划教材立项支持尚未结题的教材,不得再参加本次教材立项。
四、项目管理
1.教材编写。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教材的编写及相关组织工作由主编全权负责。项目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确定的编写计划组织项目实施,不得随意拖延期限、变动教材名称、更换教材主编等。
2.管理制度。各学院(部)教材建设委员会对本单位的立项申请进行评议、审核。审核通过的立项申请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部)上报的自编教材立项申报进行二次审核。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根据学校课程建设总体规划和教学改革的实际情况,结合二次审核结果,对学校自编教材立项申报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书面报分管校领导,经学校评议、批准后公布立项结果,并书面通知各学院(部)和主编人组织自编教材编写工作。
3.建设期限。教材建设项目周期一般为2年,各项目组要在建设周期内按计划完成教材编写工作。教材编写完成后,向教材征订部门提交试用申请,由教务处组织教材在校内正式使用一轮后,方可参与结项。
4.项目结题。根据教材建设周期,教务处将统一组织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以下三种情况不予结题:
(1)依托课程被取消,不予结项;
(2)教材无使用记录,不予结项;
(3)教材存在无用章节,内容利用率低于80%,不予结项。
5.经费开支。教材建设项目纳入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给予经费支持。
五、申报材料及程序
1.申报材料
(1)大连科技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2)申报立项教材样书(PDF文件,含封皮、目录、核心章节完整样章等);
(3)2024年度校级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
2.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主编者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提交《大连科技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及样书。
(2)教学单位初评。教学单位组织对提交的申报书和样书等材料进行评审,分析教材的编写必要性和教学适用性,填写评审意见,并填写《2024年校级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
(3)材料提交。2024年12月19日前,各教学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到教务处联系人电子邮箱,邮件命名为“单位名称+2024年校级教材立项”,纸质版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办公室(E202)。
(4)专家评审。经专家审核、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议、学校评议批准后确定立项名单。
(5)正式立项。教务处下发立项文件,公布立项名单。
六、资助奖励
根据《大连科技学院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对最终验收合格的项目,学校将根据教材建设情况给予资助奖励。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宣传、精心组织,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包媛媛 联系方式:86245048
邮箱:baoyuanyuan@dlust.edu.cn
附件: 1.大连科技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2.2024年度校级教材立项申报汇总
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