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5〕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按照辽教办〔2025〕1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不能用于本科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认定。
二、申报要求
(一)公共基础课程同一课程的教材,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种。
(二)同一专业每个申报单位限报2种;同一专业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第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同一第一主编、相同或相近内容的纸质教材和数字教材只能选择一种形态申报。同一第一主编申报教材总数不超过1种。
(三)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系列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四)教材须为具有ISBN号的正式出版物,部署数字教材或教材数字资源(工具)的平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确保资源安全。
三、推荐材料及工作安排
(一)推荐材料
1.《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须按单位推荐顺序排序。
2.《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申报表》填报的教材基本信息(书名、书号、作者、出版社、版次、出版时间等)须与版权页、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s://pcd.capub.cn/)CIP核字号验证一致;
3.《申报表》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见《申报表》模版“七、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其中,纸质教材须形成教材电子版(含封面和版权页),数字教材须提供可以查看全部教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密码。出版社意见可以先不填写,待评审通过后再填写。
4.《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修订内容对照表》相关申报者提供。
(二)工作安排
1.各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将上述材料以电子版、纸质版两种方式上报。纸质版一式一份、推荐教材一本(或一套)(数字教材以U盘形式报送)。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
2.联系人及报送地点
联系人:史林
地点:文体楼515
附件:
1.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
2.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申报表
3.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修订内容对照表
4.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标准
5.关于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