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务 处
教务处
  •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 中心简介
    • 政策文件
    • 通知新闻
    •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 课程思政典型案例
    • 示范教学视频展示
    • 课程思政优秀教师
  • 机构设置
    • 教务科
    • 考务科
    • 实践教学科
    • 教学研究科
  • 部门概况
  • 教务管理
    • 课务管理
    • 学籍学位管理
    • 考务管理
    • 教材管理
  • 实践教学
    • 实践管理
    • 毕业设计管理
  • 教学研究
    • 专业建设
    • 教学改革
    • 课程建设
  • 办事指南
    • 教师指南
    • 学生指南
  • 网站首页
  • 学校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研究 > 专业建设

大连科技学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经费管理办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0-26

第一条 根据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CEEAA)组织和开展的专业认证(以下简称专业认证)标准及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学校专业建设,促进学校国际化发展,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切实规范学校专业认证工作,着力深化专业内涵建设,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大连科技学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经费,是指学校拨付给工程教育认证试点专业的建设资金。

第三条 建设经费使用范围包括:

(一)邀请相关专家对专业申报和建设进行咨询、指导等方面的支出。

(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完善等方面的支出。

(三)教师接受工程教育认证培训、参加相关会议等方面的支出。

(四)教师外出调研的支出。

(五)教师按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开展课程建设、实施课程教学等方面的工作量计量支出。

(六)项目团队撰写实施标准和方案等方面的工作量计量支出。

(七)以上工作开展的费用标准,参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 建设经费实施项目负责人制,由试点专业统筹支配,学院监督使用。项目承担专业必须严格执行《大连科技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大连科技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大连科技学院教职工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大连科技学院从企业引进“双师双能型”教师进校授课、讲座管理办法(暂行)》,通过民主决策程序,编制精细化预算。

第五条 项目负责人负责建设经费的预算编制,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建设经费合理使用。

第六条 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处是建设经费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试点专业建设成果评估、经费使用的考评和监督。

第七条 计财处负责建设经费的收支管理,参与建设经费预算编制,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对建设经费开支的规范性、完整性、相关性进行审核,确保建设经费在预算范围内使用。

第八条 人事处负责经费使用的纪律监管。对于造成经费浪费或套取经费的责任人,按人事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第九条 建设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作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需符合学校相关部门管理要求。

第十条 建设经费由试点专业项目负责人根据专业建设需要统筹安排使用。经费报销审批实行双签制度,由项目所在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联合审签,项目负责人及经办人共同签字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一条 学校对建设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绩效评价制度,项目所属专业要认真开展总结和自评,并严格按照资金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计财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上一:大连科技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下一:大连科技学院美育工作指导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辽宁省教育厅
  • 辽宁省本科教学网
  • 中国教育考试网
  • 学信网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大连理工大学
  • 北京大学
  • 清华大学
  • 大连海事大学
  • 东北大学
  • 大连交通大学
Copyright ©大连科技学院数据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