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以及教育部等十部门《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精神,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5〕283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标杆院系和典型案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课程思政建设标杆院系申报条件
申报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标杆院系应满足以下条件(详见附件1):
1.组织管理到位。学院(或部)具有完备的课程思政工作与管理机制,出台指导全院(或部)课程思政建设方案,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
2.专业与课程建设卓有成效。学院(或部)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思政课教师与学院(或部)结对,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学院(或部)分类建设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严格落实马工程教材统一使用规定,使用率达到100%。
3.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丰硕。学院(或部)组织开展课程思政专题教研教改,形成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做法经验和高质量研究成果。
4.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学院(或部)坚持党建引领,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定期组织开展课程思政专题培训,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5.课程思政特色与示范作用明显。申报学院(或部)课程思政建设方面具有一定的特色亮点,形成特有的经验,并在全校甚至全省范围内示范推广。
申报课程思政建设标杆院系需满足获批省级及以上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示范课程、示范教学团队不少于两个类别。原则上马克思主义学院不参加课程思政标杆院系评选。
(二)课程思政建设典型案例遴选申报条件
申报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典型案例应满足以下条件(详见附件2):
1.课程思政典型案例包括专业层面课程思政案例和课程思政优秀课程(课程群)案例,以课程思政优秀课程案例为主。
2.专业层面案例应以专业为载体,从专业整体出发实施体系化、全要素的思政教育。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通过专业内各门课程的课程思政协同,将专业所要求的核心价值融通到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取得明显成效。
3.课程(课程群)案例(不包含思政课程)的申报课程(课程群)应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于2025年7月底前经过至少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与完善。结合不同课程(课程群)特点,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课程群)教学,取得明显成效。课程(课程群)主讲教师及团队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鼓励高水平专家学者牵头申报课程思政优秀课程案例。
4.课程思政典型案例要坚持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旦发现有抄袭等违规行为一票否决,取消参选资格并按规定对推荐单位和有关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二、申报数量
1.课程思政建设标杆院系。符合条件的学院(或部)均可申报。
2.课程思政建设典型案例。分专业和课程层面两种类型案例,每个学院(或部)推荐不超过1项。
3.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1个课程思政建设标杆院系和2个课程思政建设典型案例至辽宁省教育厅。
三、报送时间与方式
请各学院(部)于8月25日(周一)上午10:00前将《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标杆院系申报书》(附件3)、《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4)电子版PDF格式及支撑材料(文件格式:doc、docx、pdf、mp4,可包含多个文件)发送至教务处联系人邮箱,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办公室E202。
教务处将择期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评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材料质量,遵守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