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辽宁省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荐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辽教通〔2025〕282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性质和任务
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专家委员会受辽宁省教育厅委托,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咨询、指导、评价和服务等工作。主要包括:
(一)开展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实施和评价等。
(二)组织开展高校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培训、学习交流和观摩研讨等。
(三)指导推动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设和共享。
(四)参与指导高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推广课程思政建设优秀经验做法。
(五)承担辽宁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为我校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研究和教学实践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和一线教师,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2.能够准确理解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内涵,准确把握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的关系,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学校、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的课程思政建设重点。
3.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
三、推荐办法
1.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可推荐不超过1人。
2.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遴选,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至辽宁省教育厅。
3.请各单位于8月25日(周一)上午10:00前将《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WORD格式、《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教务处联系人邮箱,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和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五份)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办公室E202。
四、注意事项
教务处将择期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评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材料质量,遵守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婉莹 联系电话:0411—86245048
附件:1.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2.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