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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科技学院人才培养供需适配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5-1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配机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和《辽宁省人才培养供需适配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解决人才培养与区域产业需求适配不精准问题,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专业特色,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以服务辽宁“2211”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为核心导向,坚持以产定教、以需定供、产教联动、动态调整,立足办学定位、紧扣区域发展与产业升级趋势,构建对接区域需求、适配产业发展、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供需适配体系,全面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与岗位适配度。

二、 重点举措

(一)建立校内沟通机制

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教务处联合招生工作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及各二级学院召开联席会议,对照“2211”产业人才需求数据、专业布点与招生规模匹配度,统筹人才培养、就业服务等工作,协同解决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适配不精准问题。

牵头单位:教务处

协助单位:招生工作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各二级学院

(二)建立人才培养供给清单制度

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联合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每年发布学校“人才培养供给清单”,明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实践环节及年度毕业生输出数量等关键信息。同时,做好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的清单对接,为学校动态调整招生计划、优化专业结构及更新人才培养方案提供精准依据,切实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和服务区域发展的能力。

牵头单位: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

协助单位: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三)持续深化学科专业设置调整

根据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结合学校人才供给情况,持续深化“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改革,坚持“以产定教、以需定供”,推进《大连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2025-2027)》落实,深化学科专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动态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动学校主动适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到2027年累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50%左右、工科类毕业生占比达到65%以上。

牵头单位:教务处

协助单位:招生工作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各二级学院

(四)实行学科专业“红黄牌”动态提示制度

依据全省重点产业人才需求大数据及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统筹各专业毕业生的初次去向落实率、就业适配度、区域产业需求匹配度及专业办学条件等因素,建立“红黄牌”专业动态提示制度。对连续3年初次去向落实率低于50%且与辽宁省重点产业需求明显脱节的专业,给予“红牌”警示,由学校限期整改并调减下一年度招生规模;对连续2年初次去向落实率低于50%且供需矛盾突出的专业,给予“黄牌”警示,限期调整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实践教学和产业对接。

牵头单位: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

协助单位:教务处、招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

(五)建立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反馈机制

建立覆盖毕业生毕业后5年的长期跟踪反馈机制。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通过问卷调研、企业回访、校友访谈等多种方式,重点收集毕业生的岗位适配度、薪资水平、职业发展路径、就业满意度及离职率等关键信息,并形成年度《毕业生职业发展跟踪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将作为各专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设置、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

协助单位:教务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六)推进微专业建设提质扩容

落实《大连科技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聚焦急需紧缺型、应用技能型、交叉复合型,2026年6月底前建设不少于5个校级微专业。组织各学院成立由行业企业专家参与的指导委员会,微专业课程坚持“少而精、实而用”,吸纳企业专家参与课程设计,鼓励跨专业、跨学院选课。为黄牌专业学生至少提供1个微专业,提升就业竞争力。建立立项—建设—评估—退出闭环管理机制,对连续2年内学生选课少于30人的微专业,限期整改或撤销。

牵头单位:教务处

协助单位: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各二级学院

(七)深化就业育人校企协同机制

积极推动学校与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深度合作。主动对接大连及辽宁地区轨道交通、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领域的优质企业,联合共建现代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及就业育人实践基地。通过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资源、共建实习实训平台,推动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申报省级就业育人实践基地,力争在试点期内建成若干高质量校企协同育人平台。

牵头单位: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

协助单位: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八)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更新迭代

对照产业岗位能力标准清单,每年度对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将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课程内容;推动“专业+人工智能应用”“专业+职业通用能力”培养模式改革,缩短毕业生从“课堂”到“职场”的适应周期。

牵头单位:教务处

协助单位:各二级学院

(九)构建促就业的职业能力培训课程体系

整合校内外教育、培训、就业资源,强化供需对接与新技术赋能,开设具有促就业实效的特色职业能力培训课程,对接急需紧缺领域,构建“基本素质提升、专业技能训练、人工智能应用、实习实践”四类职业能力培训课程体系,全面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

牵头单位:教务处

协助单位:终身教育学院、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相关开课单位

三、 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6年4月—5月)

成立学校改革专项工作组,召开专题部署会,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6年5月—7月)

如期推进改革措施,完成全校专业就业数据、产业对接度初步摸排,建立月度沟通制度,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

(三)总结反馈阶段(2026年8月—9月)

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形成改革成果阶段性总结报告。

(四)持续提升阶段(2026年9月—2027年8月)

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总结制度建设、机制完善等方面做法,梳理经验并持续改进。

四、 组织保障与工作机制

(一)组织保障

为全面落实辽宁省人才培养供需适配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学校成立校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就业、校企合作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招生工作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质量保障处及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改革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负责人任副主任,承担日常统筹、协调推进、材料报送与督查落实等工作。各部门与二级学院明确分工、协同发力,教务处牵头专业优化、培养方案与教学改革,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牵头产业对接、就业反馈与产教融合,二级学院作为实施主体落实各项具体任务,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

(二)工作机制

建立统筹协调、供需联动、督查考核、信息报送四位一体工作机制,保障改革高效推进。实行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重大事项,工作组常态化推进任务落实,及时解决改革堵点难点。

构建“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定期开展人才需求调研与专业预警,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精准适配。将改革任务纳入部门与学院年度绩效考核,强化过程督导与结果评价,保障各项举措落地落实。

严格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规范开展信息报送,及时上报方案、进展、案例与总结材料,同步完善校内台账管理,做到全过程留痕、可追溯、可评价,确保改革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推进。

上一:大连科技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下一:关于进一步修订202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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