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科院教务发[2014]29号
关于开展2014年院级高等教育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内相关单位:
为推动教学思想观念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我院决定开展院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系部申报项目数下限为:机械工程系2项、电气工程系2项、信息科学系2项、管理工程系2项、外语系2项、艺术系2项、基础部2项、国际合作与交流学院1项;
2、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或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申报主持人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职称(三年以上),项目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含主持人);
4、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院级本科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限同时参与3项教改项目(含2014年省级和院级项目);
5、此次教改项目申报参照2012年辽宁省教改项目立项指南,填写院级教改立项申请书,教改项目申报的“立项指南和立项申请书”等请登陆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点击“2014年院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资料下载”查看。
二、申报时间安排
1、4月22日——5月11日,各部门填写教改立项申请书,并做好教改项目的审查和部门推荐排序工作;
2、5月12日,各部门统一将教改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及部门推荐排序表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质量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847327@qq.com。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