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科技学院《教学检查整改通知书》实施制度
为强化教学检查与督导工作,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听课及教学检查工作中发现存在明显问题的教师,除与之进行直接沟通外,要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将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告知本人。
二、《教学检查整改通知书》由教育质量管理办公室填写并审核后发至教师所在系(部)领导,由系(部)领导送达本人。
三、教师收到《教学检查整改通知书》后,应认真进行自查和整改,并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按期回复。
四、教育质量管理办公室定期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教育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大连科技学院教学检查整改通知书
附:
大连科技学院教学检查整改通知书
编号:
老师:
您好!
经检查发现您在教学中存在下列主要问题(打挑项):
□ 课堂纪律管理不力;
□ 备课不充分,讲解不熟练;
□ 无讲稿(教案);
□ 条理性差,重点不突出;
□ 板书杂乱,不清晰;
□ 语言不清晰,声音不洪亮;
□ 课件运用效果不好;
□ (其他)
请您立即整改,并于 月 日前将整改情况回复教育质量管理办公室。
教育质量管理办公室(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