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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质量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6-06-20

 

 

 

 

 

 

大科院教务处发〔2016〕23号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院内相关单位:

本学期教学工作即将圆满完成,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及时掌握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评估做好准备,教务处决定于本学期启动教师评学的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学时间

2016年6月13日8:00—2016年6月24日20:00

二、评学对象

评价对象为14、15级学生,以教学班级为单位。

三、评学步骤

1.打开新教务系统(http://125.222.144.15);

2.输入教师自己的教师工号、密码,进入教务管理系统;

3.点击“教学质量评价”下面的“教师评学”,出现教师本学期担任的全部课程,按顺序选择教学班级进行评价。

4.每个教学班级的评价完成后,点击“保存”,选择下一个教学班级,直到完成所担任教学任务的全部教学班级评价。

5.对所有教学班级评价完成后,点击右下角“提交”,完成评价。

三、评学要求

(一)充分动员

各学院(部)要做好教师的宣传和动员工作,提高教师对评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端正态度,认真评教。

(二)全员参加

每名教师必须参加评学工作,要做到不漏一个教学班级,不按要求参加评教的教师,教务处将进行通报。

(三)客观公平

在教师评学的各个环节都要杜绝打招呼、讲人情等不良行为,确保教师评学的客观性、公平性。

 

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6年6月12日

 

上一:[2012]001号教学工作会议通知

下一: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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