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科技学院2017年
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实施方案
院内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引导青年教师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注重教学基本功训练, 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
学校成立“大连科技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评审委员会”,负责教学基本功大赛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评选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二、参赛资格
参赛教师必须是在学校独立承担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并满足以下条件:
1.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
2. 按要求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近3年内无教学事故。
三、规则与程序
(一)第一阶段
各单位成立评审推荐小组,按教学单位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推荐参赛人选,于11月1日将名单报送至教务处。具体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教学单位 |
参赛名额 |
机械工程学院 |
2人 |
交通运输学院 |
1人 |
电气工程学院 |
2人 |
信息科学学院 |
1人 |
管理工程学院 |
1人 |
财经学院 |
1人 |
外国语学院 |
2人 |
设计艺术学院 |
2人 |
基础部 |
1人 |
体育部 |
1人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
1人 |
总 计 |
15人 |
(二)第二阶段
11月中旬,学校组织教学基本功讲课大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赛教师需讲课25分钟,按完整的一小节课安排教学环节。校评审委员会专家对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进行现场评审。
校评审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教学基本功大赛教师获奖名单,报学校批准后进行公示。
四、表彰
1. 学校将依据相关文件对获得教学基本功大赛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2. 获奖教师在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优先推荐和评定。
大连科技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