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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及部分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线确定

来源:招生就业处 作者:招生办 发布日期:2017-01-13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省招考委确定,现公布如下: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本科(含对口职教师资)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05分,各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专科(含对口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75分。

记者还获悉,我省2017年美术与设计类、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考生参加省外高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的资格线也经省招考委确定,分别是:

1.美术与设计类校考资格线:175;

2.戏剧影视表演类校考资格线:245;

3.播音与主持类校考资格线:185;

4.舞蹈类校考资格线:215;

5.服装表演类校考资格线:165;

6.编导类校考资格线:195分。

注: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专业总分为300分,其余各类专业总分均为4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