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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来源:招生就业处 作者:招生办 发布日期:2017-09-14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8月15日,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今年,我省高考报名43.62万人,比去年增加1.31万人,全国共有1674所普通高校在我省招生,本专科计划40.87万人,其中本科计划21.92万人。截止录取结束,本专科实际录取考生40.12万人,比去年多录取1.38万人,录取人数首次突破40万,高考总录取率超过91%,连续三年实现高考报名人数和录取人数双增长。其中,本科层次录取考生22.68万人,本科录取人数连续3年超过报名人数的一半。
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提供组织保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考考试招生工作,赵克志书记和许勤省长对高考及录取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徐建培副省长在考试、阅卷、划线、录取等关键节点,先后5次亲临一线视察指导。省领导的重要指示和亲切关怀,为录取工作指明了方向、鼓足了干劲。省教育厅厅长刘教民同志担任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省招生委员会、省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全力配合、大力支持高考考试招生工作,保证了高考招生顺利进行。
二是加强统筹管理,提供工作保障。工作中,始终坚持严密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录取工作安全平稳。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在重要工作节点先后4次召开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录取有关工作。每批次录取开始前,录取各职能组均召开工作会,反复强调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分析研判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每个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是严守廉政纪律,提供政治保障。为保证录取公平公正,营造风清气正的录取工作环境,我们将廉政工作纪律摆在首要位置抓紧抓好。录取现场设立纪检监察办公室,跟全体录取工作人员一起办公,全程参与和监督录取工作。我们还将教育部高校招生“30条禁令”、招生考试“十个干不得”等廉政工作守则印制在工作手册的封面及扉页显眼位置,时刻警醒工作人员,严守廉政关。录取期间,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既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廉政工作纪律,没有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四是强化宗旨意识,提供思想保障。录取工作中,全体工作人员牢记全心全意为考生服务的宗旨,像对待自己孩子一样对待每一名考生,始终把考生利益放在最重要位置。各职能组负责人每天提前到岗,尽职尽责,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工作人员以录取现场为家,有的同志除了用餐休息时间外,一直都在工作岗位,有病还坚持工作,轻伤不下火线。全体工作人员主动作为,加强与院校的沟通和服务,争取高校的支持。同时,还加大录取检查力度,严格录取审核,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信息公开,提供服务保障。严格按照教育部“十公开”要求,认真做好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等信息的公开,重点加强对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情况的公示。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录取各阶段信息发布的时间、内容和方式,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各批次招生流程、志愿填报时间及办法、投档和录取的规则及结果、志愿征集办法、录取信息查询渠道等应知须知的相关信息。在全省各县市区设立183个高考咨询服务站,为考生提供面对面服务。录取期间,还邀请包括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学校长、中学教师、考生及家长等在内的社会各界代表参观录取现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已全部结束,省教育考试院不再组织任何形式的补录,也不会为任何院校单独办理录取手续。对于社会上可能出现的各种所谓普通高校“招生补录”等不实承诺,以及混淆普通高校招生与其他各类国家教育考试招生等欺诈行为,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