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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明年3月15日前高考生进行体检
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招生办 发布日期:2019-11-12
记者11月11日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0年3月15日前,我省各地对高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提醒考生及家长体检结束应重视体检结论,以免因忽视相关规定,报考相关受限专业,影响正常录取。
据悉,高考考生体检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联合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表扫描时间为3月16日至4月5日。体检表和条形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各市(区)招办于2019年12月底前到省教育考试院领取。
通常情况下,对高考生的体检结论分为四种:“合格”“学校可不录取”“有关专业可不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是高考录取新生时对其身体健康状况审查的依据,尤其对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来说,通过了解《指导意见》了解哪些专业可不录取,哪些专业不宜就读,这样在填报志愿时才能避开这些专业,增强填报志愿的准确性。从往年情况看,部分考生和家长,尤其是农村考生家长对《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重视不够,以为只要体检通过了就不会影响录取,填报了自己身体受限的高校或专业,导致高分低录甚至落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