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生动态

辽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防疫须知

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作者:招生办 发布日期:2021-11-05

为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和我省有关防疫要求,为保障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

(一)考前准备

1.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考前14天起,考生需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监测,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考生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

2. 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需通过12345市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转码。

3.考生应提前安排好前往考点的时间和路线,赴考时,应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入场检查

1.考生须提供开考前48小时内(即从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间计算,倒推48小时。下同)辽宁省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生须依据考试时间提前到达考试地点进行入场验证,美术类考生持《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音乐舞蹈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考生持《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居民身份证、《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考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佩戴口罩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不佩戴口罩的考生禁止进入考点,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3.凡在考前21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28天内有港澳台地区、境外旅居史已解除集中隔离的考生;尚在随访期的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考前21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或境内新发病例所在市旅居史、接触史,未排除感染风险;有聚集性发病(考前21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的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考前1天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

4.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进行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以正常参加考试。考生在考前和考试当天出现身体发热(超过37.3℃)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专业评估,由教育、招考部门依据专业评估意见进行综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5.考生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三)应试要求

1.由于疫情影响,为避免人群聚集,请考生独立赴考,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校园。提倡家长不送考、不在考点校门外聚集。

2.考生须及时关注考试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并在考试期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

3.考试期间除进行身份识别以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4.考试结束时,考生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5.考生对《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视疫情发展情况,将对考生疫情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