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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来源:招生就业处 作者:招生办 发布日期:2016-04-08
来源: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哈尔滨4月6日电(记者朱伟华、张士英)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该省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将进行首次新高考。
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黑龙江省将启动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在考试科目与分值上,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成绩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
在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方面,方案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类型、成绩呈现做出设计;对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领域、实施主体、档案建立、评价使用作出规定;提出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将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因材施教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