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科

工作职责:
1.根据学院总体发展规划,起草制定学院校企合作发展规划,制定校企合作年度工作计划。并积极完成省教育厅下达联盟的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学院校企合作的各项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积极寻求合作企业,拓宽和企业合作的渠道与范围。
4.做好校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促进产学研教深度融合。
5.指导与协助二级学院按要求与企业签订校企合作意向书与协议书,并参与组织校企合作项目的开发、实施、推进工作,负责校企关系的协调与沟通。
6.做好学院校企合作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归档和分析、建议工作,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建档工作。
7.负责校企合作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8.负责与校企合作有关的交流活动及其他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工作。
9.建立校企合作门户网站,实现校企合作信息与资源共享,负责网站的更新维护工作。
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